3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今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约1.5万亿元,这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直接高效的纾困措施,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也是涵养税源、大力改进增值税制度的改革。
随后,3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即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明确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并对退税申报方法、纳税人条件、企业界定方法做了具体安排。
1.5万亿留抵退税释放什么信号?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面临三重压力,要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落到实处。特别要在6月底之前把小微企业退税落到实处。
为何是现在?
给经济大盘的长期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为什么在这个时候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
对此,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表示,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面临三重压力,要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落到实处,特别要在6月底之前把小微企业退税落到实处。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从宏观角度看,此举是为了给经济大盘的长期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从政策取向来看,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国有经济要毫不动摇的巩固和发展,非公有经济也得毫不动摇的鼓励、支持。从微观角度来看,是尊重和保障市场主体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解决各类企业在当前发展中因疫情和国际经贸市场的挑战所带来的压力。这是促进大企业和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还是落实六保措施、完成六保任务的关键。
刘俊海说,六保六稳的核心就是保市场主体、稳市场主体。因为市场主体企业能够增加就业、创造税收、稳定社会。从长远的战略高度考虑,涵养税源、培养税基需要进一步改进增值税的设计,增强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更深层次的考虑是,顶层制度的设计者意识到了放水养鱼、藏富于民、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极端重要性。“通过大规模的而不是小规模的增值税留抵退税,体现了这样一个精神,这是国不与民争利,要让利于民、与民休息。”
张连起也表示,现实情况是,连续三年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小微制造业影响非常大。企业现在经营困难,需要资金支持发工资、交租金、买材料设备等。本次留抵退税,对中小微企业最直接的作用是提供现金流量,“相当于对企业直接返现,增加企业周转资金,给中小微企业输血,放水养鱼,水大鱼归”。
为何分批次?
根据影响大小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小微企业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小微企业和6个行业企业不同批次的退税计划:
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其中,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微型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月、6月份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阶段性取消“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等退税条件。
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7月1日开始办理全额退还,年底前完成;增量留抵税额也要从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对此,张连起表示,这是根据影响大小来区分影响的轻重缓急,“先救小微企业,然后是6类企业,再是较大企业”。
刘俊海认为,这些措施的安排,就是为了实现政策的落地生根。把小微企业放在比小型企业更加优先的位置,小型企业又比6个行业靠前。6个行业的存量留抵退税从7月1日开始到年底,是因为这6个行业企业量大、企业规模大。要有轻重缓急,优先保小微企业。
“如果退完中小微企业国家没钱退了,也是优先保小微企业。这就体现了以人为本、以人民为本的理念,体现了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和支持。当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经过通盘考虑、反复测算、审慎推出的,所以不存在退税资金不足的问题。区分了轻重缓急,就保证了政策能够落地生根。区分不同企业的规模、不同产业,就是为了稳妥有序、依法推进。”刘俊海说。
为何选这6个行业?
与国家对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的支持政策结合
至于为什么选择了这6个行业企业进行退税,张连起表示,这是把税收激励和优惠政策,与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政策,国家对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的支持政策结合起来,把阶段性政策和制度性安排结合起来。
“既统筹当前与长远,又对国家支持的6类行业提供及时的、点对点的支撑。既要缓解他们特殊阶段面临的压力,又要为他们转型升级提供条件。”张连起说。
此外,国常会决定,中央财政在按现行税制负担50%退税资金的基础上,再通过安排1.2万亿元转移支付资金设立3个专项,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等。其中,对新增留抵退税中的地方负担部分,中央财政补助平均超过82%,并向中西部倾斜。
会议要求,建立资金预拨机制,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地方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和国库管理,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